监管部门发文规范房地产经纪业管理
近日,监管纪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发文房地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加强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规范管理保护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产经
随着房地产市场发展,监管纪业我国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规模持续扩大,部门服务内容不断拓展。发文房地但部分房地产经纪机构存在利用房源客源优势收取过高费用、规范管理未明码标价、产经捆绑收费、监管纪业滥用客户个人信息等问题,部门加重交易当事人负担、发文房地侵害其合法权益。规范管理
此次《意见》强调,产经要加强从业主体管理,严格落实经纪机构备案制度,全面推行经纪从业人员实名登记。要严格实行明码标价,经纪机构不得混合标价和捆绑收费。
在服务收费方面,《意见》明确,经纪服务由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组成,其中基本服务是促成房屋交易提供的一揽子必要服务,延伸服务是可单独提供的额外服务。经纪服务收费由交易各方根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结合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协商确定。
收费前应当向交易当事人出具收费清单,列明收费标准、收费金额,由当事人签字确认。严禁操纵经纪服务收费,经纪机构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收取经纪服务费用。房地产互联网平台不得干预经纪机构自主决定收费标准。
同时,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力度,将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纳入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的重要内容,曝光典型案例。对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存在收费不规范、侵犯客户个人信息合法权益等情形的,行业组织将给予自律处分。








